代理协议书
甲方:上海禾升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中国网上114(www.china-114.net)代理,发展中国网上114会员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有关中国网上114的宣传及报价资料,乙方负责发展中国网上114会员,办理入会手续并协助会员单位收集及整理会员基本信息资料;
二、
中国网上114会员费的收费标准由甲方制定,会员费的收费标准如果有变动,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
三、
乙方保持对会员单位的联系,并负责向会员单位收取年费,乙方收到会员费后与会员单位订立入会声明并向会员单位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应定期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四、
甲方委托乙方在 地区范围内发展中国网上114会员,乙方收集的企业信息资料必须符合标准,同时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公开性;
五、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地区管理员帐号及密码;乙方负责将本地区会员数据登录到中国网上114(通过地区管理员界面),并自行负责代理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的利益来源于会员费的提成,会员费的提成比例为 ;
六、
每月月底乙方与甲方结算,按乙方本月发展的初次入会会员的会员费的 及本月中会员续交的会员费的 返回甲方,同时须将本期内所发展会员的入会声明递至甲方;若乙方当月底未按协议履约,甲方有权删除乙方本期录入的数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遵守本协议中有关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另一方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要中止协议,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不得中止;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前,经双方同意可延续本协议;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署于上海市。
甲方:上海禾升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2004年 月 日
2004年 月 日
协议延续记录: